加强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4月25日,《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这部草案非常注重特色创新,其中一些配套制度为国内首创。
实行“双目录”管理
根据《办法(草案)》,平台实行产品目录和生产经营者目录并行的“双目录”管理。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把具备一定经济和管理基础、条件较成熟的生产经营者先行纳入目录,形成示范效应后再复制推广,逐步扩大适用范围。令人关注的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也要列入生产经营者目录。
纳入目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在追溯信息生成后24小时内将信息上传到追溯平台,取得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码。
“双目录”管理有助于扩大纳入追溯体系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实施“双码”追溯
厦门是典型的食品来源外向型城市,外地入厦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如何追溯?
创新实行的“双码”追溯制度将弥补这一点
✔符合“一品一码”的,赋予标准追溯码;
✔如果追溯信息缺失、不符合“一品一码”要求,但能够上传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可获得非标准追溯码,同样纳入追溯管理体系。
市民可对平台信息进行查询或举报
市民如何使用这个追溯管理平台,让自己吃得更放心呢?
《办法(草案)》明确了消费者可以查询公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发现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
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追溯平台或者其他便捷方式,查询公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有权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处罚:生产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限内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或者故意上传虚假信息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