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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推进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入法
2022-02-15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底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推进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入法。《规划》指出,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追溯系统建设

       拓展追溯产品范围,加快推动相关法律修订工作,推进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入法。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依法依规建立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提供产品溯源等服务。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开展食品、中药材、药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相关领域的追溯标准制度修订和应用推广工作。健全重要产品追溯数据信息,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

       拓展追溯系统应用

       鼓励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中的应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增强商业化增值应用,加强追溯数据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调动大型流通企业等主动选用积极性,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备案和证明事项等环节,提升信用承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加强对承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优化监管框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要参考。提升信用监管运用深度广度,在流通领域更多行业和部门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别化监管措施。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容缺受理”、“加速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加大对诚信市场主体及个人激励力度,在财政性资金项目、招商引资配套优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重点领域失信治理,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主体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专栏5 现代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行动

       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提升行动。建立疫苗、芯片、高铁、核电设备等重要产品全程追溯系统,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信用承诺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信用承诺数据标准,推动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

        多年来,物之联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聚焦产品溯源领域,关注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探索行业发展新方向。目前已为食品、农产品、酒类、燕窝、进口商品、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品等产品提供防伪、追溯、检测、大数据营销等服务,还为数字城市提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解决方案,积极参与《标准化农贸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制定,为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物之联研发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平台、智慧农贸市场追溯管理平台、小微企业追溯SAAS平台、电子标签、专业传感器等产品,并多次承担国家、地方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拥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两百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