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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开学季!四部门联合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2022-09-1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有关部门全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心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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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通知》强调

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县、乡学校的食品监督抽检。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有关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强化复用餐(饮)具监管。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推动采购的食品源头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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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推进校园食安社会共治。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监管模式提质扩面,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严格招标程序,实现招标过程透明规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近年,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的七大类产品,提出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等目标。随后,当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在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开启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物之联结合厦门实际情况研发的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保障厦门市民食品安全,助力厦门夺得全国首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综合评分第一名。

平台汇聚食品、药品、农产品、酒类、进口食品等六大类产品的全链条追溯数据,将数据进行分析、展示并向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统一数据编码规范,聚拢产业数据,打造出重要产品追溯模型,实现“厦门模式”的高可复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