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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将对农贸市场大排查 要求建立产品溯源制度
2020-08-14

       8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指南要求,农贸市场要建立产品溯源制度。并要求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


       

       指南强调,市场开办者要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完善肉类产品质量全链条追溯体系,采购、销售肉类产品,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禁止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毋庸置疑,我国对食品安全保持高度重视,国家在食用农产品追溯领域前后摸索了将近十几年的时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也有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各类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工作重点。尤其是农贸市场,作为百姓的“菜篮子”,更是重中之重。


      事实上,对于农贸市场来说,农产品追溯的效果远不理想。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原因。


       蔬菜水果类追溯难


       农贸市场里肉类的追溯相对容易。肉类食品基本都是规模化生产,而且多数工厂都形成了产业链条,在质量检测追溯方面基本可控。从养殖、屠宰到流通环节,有检疫章或成品单号,方便追溯查询。、


       但对于植物性食品(蔬菜水果类)来说,在追溯方面难度大了很多。首先一个原因,我国很多植物性农产品很难规模化生产,在流通中更加分散,追溯的难度非常大。其次,蔬菜水果类的食品流通量大,流通利润又低于肉类,在每个产品上做出标签或标码的相对成本太高。所以这类产品的追溯,目前只能向“单笔交易可追溯”这一方向努力。


        支撑追溯的数据不够准确和完整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追溯,需要数据来支撑,主要是流通数据、交易数据、监测数据、买卖双方信息、市场信息、菜品信息等,这些数据不够完整也不够准确,个别市场还缺乏数据平台。


       现有的大部分追溯产品,是在商户的称重和结算过程中,加上了追溯的必要环节,这种做法看似可以奏效,但实际情况,因为追溯和商户的营收没有关联,还增加了商户的工作量,导致追溯工具不正确使用,甚至追溯软硬件使用率低。有时候,为了应付检查,不少市场有做假数据的情况。


       批发市场的农贸产品数据依赖于台帐(对更多农批人来说,就是一普通账本),数据在记载、留存环节可能存在效率低下或信息难以完善保留等问题;流程中的所有环节几乎都处于人工作业状态;系统追溯多停留在销售的中后期时段。


       一旦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此次疫情,环节较多,覆盖面广),就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够精准排查流调与溯源情况。


        交易过程过于简陋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一手交钱一手给货,发票基本是没有的,购物流水单老板一般也都没有,靠的是记忆力和计算器,可能会让你加个微信或者留个电话,也是方便以后再来购买。


        就算是大宗交易,作为一个长期合作的客户,还是有信任度。如果购买的食品确实有问题,因为缺乏直接凭证,虽然借助监控等方面能查到信息,但依然是纠纷丛生的高发地。


       批发环节的混乱


        因为批发环节存在的拆箱、混装、再加工等问题,会让批发商从不同种植户、不同种植地块购买的商品完全失序,这也意味着批发商也很难定位到货品的精细来源。


       另外一种便是,批发市场的进货商存在着交叉购买,出场后在自己经营渠道多销售的问题,消费者购买后出现问题也很难精确定位来源,只能以面覆盖全部处理。


        批发市场人多、货多、交易多,想要立马实现较为精细的管控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这跟批发市场的信息化管控程度、经营方式、业务状态都有紧密关系,牵一发动全身。


      农产品本身结构决定


      农产品批发这样一个大流量的地方,交易多依赖线下、人为方式,货品来源和流向均较复杂的场景,多数商家体量不大,对成本敏感,于是在监管不硬性要求,则食品追溯很难如最初理想的目的那样顺利实施。


      疫情 加速农产品溯源工作


       2020年,一场疫情把智能化、大数据、AI、区块链等应用推上快速道。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溯源,第一步要走的便是实现信息化,可以预见,农贸市场在未来发展中,必然以解决消费者的痛点诉求为第一要务,全覆盖可追溯的安全食材。


    “一物一码”是实现大数据及产品信息化的基础,通过物联网标识“一物一码”技术,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溯流通体系,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只需扫码就可以了解食材产地、生产时间、运输情况,甚至能详细到农场土壤、水质的检测结果等信息……随着现代电子技术与现代冷链物流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这些曾经的“世纪难题”如今都已不成问题。


       作为数字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商,物之联自成立以来,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聚焦产品溯源领域,关注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探索行业发展新方向。目前已为食品、农产品、酒类、燕窝、进口商品、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品等产品提供防伪、追溯、检测、大数据营销等服务,还为数字城市提供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解决方案,为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研发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平台、智慧农贸市场追溯管理平台、小微企业追溯SAAS平台、电子标签、专业传感器等产品,并多次承担国家、地方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拥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百余项。


       国家的重拳监管已经出击,任重而道远,千钧惟担当,诚然我国的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但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物之联也将发挥自身优势为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及其他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达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我们在前期发布的相关重点场所防控指南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有关重点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全面落实日常预防性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市场整体卫生环境,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将精细化的防护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二、全方位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导”。要加强指导与科普宣传,把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作为“市场文化”在市场内推广开来、坚持下去。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广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指导从业人员精准防护,保证防控效果。


        三、加强风险排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定期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食品储存追溯、环境等风险排查和监测,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处置,确保市场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各地要在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各项措施切实落实落细落到位。


       附件: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代章)


2020年8月8日



附件

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一、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市场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制度,配备充足保洁人员,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防护物资储备。


        2.坚持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当督促及时就医。


       3.实施分类卫生管理制度。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生熟分开、干湿分开。对存在活禽宰杀的乡村露天集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活禽交易。


       4.建立产品溯源制度。市场开办者要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完善肉类产品质量全链条追溯体系,采购、销售肉类产品,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禁止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落实全日制保洁制度。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作为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责任人,共同维护环境整洁,市场统一组织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者每日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每个摊位每日进行彻底卫生清理,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6.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充分利用市场内广播、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知识,确保每个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倡导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行为和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二、环境卫生设施要求


       7.室内空气流通。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当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和回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8.厕所卫生管理。加强厕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有条件的安装机械排风装置(排风扇)。蹲位设置应当满足人员流量需要,避免排队等候聚集。设置专人保洁,增加地面及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频次,对外溢污物及时清理,保证排污管道畅通。保持卫生间地漏有效水封,防止有害气体或气溶胶溢出。厕所内严禁吸烟。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有条件时可配备洗手液。对于非水冲式厕所,及时清运粪便,并做好无害化处理。


       9.垃圾收集清理。市场内应当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市场应当设立集中、规范的密闭垃圾站(房),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当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10.给排水设施。应当有完善的下水道,并保持畅通。具备条件的,应当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污水集中统一排放,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集中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相关环境评价报告要求。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积水、无淤积物。应当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用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11.病媒生物防制。安装防蚊防蝇装置,堵洞抹缝、处理管井防鼠,及时清理积水、垃圾、杂物,对垃圾堆放地、污染物处理场所进行灭蟑灭鼠。


       12.手卫生设施和用品。市场出入口处应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张贴明显洗手提示,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或配备洗手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3.公共区域环境。各类公共设施和区域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地面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当畅通有序,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14.公共物体表面。门把手、电梯按键、扶梯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中高风险地区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拖布和抹布等保洁用品应当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处理。


       15.货物运输环节。掌握货物运输流程,从业人员做好手卫生,运输工具保持清洁。运输工具在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16.重点区域卫生。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应当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排水沟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应当有固定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鱼交易与宰杀分离,水产品交易区与分割加工区分离,均实施物理隔离。每批宰杀结束后,应当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水池内无污物积存、残留,水龙头保持清洁。


       四、销售区卫生要求


      17.摊位、档口保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场内经营者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到地面无污物、无污水等,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中高风险地区,应当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18.物品分类管理。摊位内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19.加工工具清洁消毒。砧板、刀、剪刀、刮鳞器、绞肉机、锯(切)骨机等、称量工具及盛装容器等,保持清洁卫生。每次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必要时进行全面消毒。


       20.冰箱(柜)卫生。保持冰箱(柜)外表面清洁,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清理时将冰箱(柜)内物品清空,断电、恢复至室温,冰箱内表面可用医用酒精或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五、个人健康防护要求


      (一)从业人员。


       2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市场开办者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市场的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22.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还应当佩戴工作帽。口罩或手套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2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不随地吐痰,擤鼻涕时注意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与顾客保持1米以上间距,减少与顾客的交谈时间。


      24.加强手卫生。在处理和摆放水产品、肉类、熟食品、果蔬等货品时,或双手触碰过货架、扶手等公用物体等情况下,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二)顾客。


     25.做好健康监测。在市场入口处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医。


      26.做好个人防护。在低风险地区农集贸市场内应当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多的摊位和难以保持1米以上间距的摊位购物时,应当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顾客进入市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挑选商品时建议佩戴手套。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


      27.加强个人卫生。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尽量减少触碰门把手、货架、摊位等公共物品表面,触摸后需及时进行手卫生。离开市场后应当及时进行手卫生。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六、应急处置


       28.污染物处置。市场内有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等污染物时,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时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手卫生。


       29.出现病例后的处置。当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市场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0.关闭市场后的处置。如因疫情原因关闭市场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指导下,封存市场内被污染的食品、用品等物品,对市场环境进行消毒,对相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市场内冰箱、冰柜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